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2010年招聘公告
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陕西师范大学承担的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的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中心建设投入经费2000多万元,实验室面积及科研用房面积等共计3300多平方米,将于2010年5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具备良好的教学实验条件及办公环境,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为加强中心的科研教学队伍建设,有重点、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做好人员补充工作,2010年中心科研教学人员补充安排如下:
一、2010年招聘计划
中心2010年拟补充人员2人,其中:学术带头人1人;博士1人。
类别 |
学科 |
人数 |
学历要求 |
职称要求 |
岗位1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科学教育 |
1 |
博士 |
国内副教授或以上或国外助理教授或以上 |
岗位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科学教育 |
1 |
博士 |
|
二、招聘的原则
严格把握引进标准,在人员补充中除引领学科发展的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人员按引进对待外,其他人员均按常规补充进行接收。在学历层次上,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秀博士及在国外高水平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教职的优秀海外人才优先考虑。
三、招聘的条件
㈠参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能以身作则。
3.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善于与人团结协作,热爱教书育人和管理工作。
4.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基础,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㈡参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
2.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不超过45周岁。
3.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且能熟练应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
(三)其他要求
1.应聘岗位1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需具备下述条件:
①学术带头人,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②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师教育或基础教育等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水平,发表过至少一篇SSCI论文;
③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能够进行实证的研究,具有指导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和能力。
2.应聘岗位2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需具备下述条件:
①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科研管理和组织能力,发展潜力大;
②了解本学科的国际前沿动态,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能够在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领域进行实证研究,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发布到人事处网站。
2.应聘人员报名及材料邮寄
(2)提供岗位申请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外语能力证明、
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近五年的论著目录和3-5篇(本)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复
印件;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教学、科研成果(专利、鉴定、获奖)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在国内外担任职务的任职证明。
材料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113信箱710062。所有应聘材料一般不予退还,需要退还的材料请特别说明。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4.考核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心采取面试、课程试讲、学术报告、述职答辩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考核与科研考核,考核由中心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拟聘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发展潜力等做出准确的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5.确定拟聘人选并上报审批。对通过考核的人员,经中心研究,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上报审批。
五、岗位待遇
有关政策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rsc.snnu.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武老师029-85303532